兰州市公积金推出“商转公”便民新举措
2023-02-08 10:26:07 来源: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对于已经在兰州买了房子的小伙伴来说,如今是十分关注贷款的消息,已经还了一段时间商业贷款的朋友便想着转成公积金贷款,据悉,兰州市公积金推出“商转公”便民新举措,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兰州公积金中心推出“商转公”业务
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作用,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负担,兰州公积金中心推出便民新举措,开通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项政策自1月6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兰州公积金中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行规定(试行)》,兰州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使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兰州市内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正常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一年以上,符合兰州公积金中心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可向兰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息超出转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以自筹资金方式足额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金剩余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次推出“商转公”政策不再要求缴存职工自筹资金偿还完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只需先行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核定额度的差额部分。按照兰州公积金现行贷款政策,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此项政策的推出,将极大的为缴存职工减轻还款压力,更好地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兰州“商转公”办理须知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兰州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因购买兰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且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能正常交易的情形。
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需符合《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办理商转公贷款手续。
(二)借款申请人为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
(三)原商业住房贷款所购的房屋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明晰,无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并能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四)原商业住房贷款至少还满12个月且当期还款状态正常。
(五)借款申请人须同意在兰州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息超出转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以自筹资金方式足额偿还。
(六)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与商转公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原则上为同一银行。
(七)商转公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无故停缴,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申请所需材料
借款申请人除按照兰州公积金中心现行政策规定提供要件材料之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的《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二)借款申请人签署的《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三)原商业住房贷款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四)原商业住房贷款所购房屋的《甘肃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五)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六)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商业住房贷款还款明细。
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复核—>审批—>合同签订—>抵押办理—>偿还商转公差额资金—>发放确认—>资金划拨—>贷后管理。
责任编辑:刘淼芳